O2O的概念非常廣泛,通常指的是:線上購買服務、線下接受服務。
團購興起的原動力
O2O是電子商務的子集,意為線上購買、線下消費。
服務產品具有不可儲存運輸、生產與消費同時進行的特性,線上購買的服務必須要到線下消費,因而O2O是服務產品通過互聯(lián)網售賣的必然模式。
團購的原始含意是“組團購買、博取價格優(yōu)惠”,標的既可以是普通商品,也可以是服務產品。
任何達到一定規(guī)模的電商平臺,普通商品的意向購買者足以“成團”,沒必要打“團購”的旗號。所以團購的主要標的是服務產品,與O2O高度重合。換言之,大多數(shù)團購都是以“價格優(yōu)惠”為旗號的O2O。
但如果真的像宣稱的那樣,團購平臺的主旨是為消費者爭取低價,為什么要向商家“抽成”呢?(盡管在“千團大戰(zhàn)”的歲月里抽成比例只有1%-6%,甚至不收)
團購/O2O興起的原始驅動力是商家通過互聯(lián)網獲客的企望。
最具代表性的是餐飲業(yè),這個我國開放最早、開放程度最高的行業(yè),競爭也最激烈。美國飯店業(yè)傳奇人物斯塔特勒(Ellsworth Milton Statler)曾說:開飯店最重要的三個要素是位置、位置、位置。但位置好租金高,位置差客流稀,總之生意難做。
另一方面,隨著人們對互聯(lián)網的信任和依賴與日俱增,線上購買服務水到渠成。但商家比消費者更急切,他們希望互聯(lián)網能夠打破“斯塔特勒位置三定律”。
團購網站在歷史中的角色
商家感到生意難做,希望把互聯(lián)網開辟為獲客新渠道,但缺乏起碼的IT能力(即有效布置和運用IT資源的能力)。沒有哪家餐館能部署、運營自己的IT系統(tǒng)并對數(shù)據進行動態(tài)管理。
“毫不利已、專門利人”的互聯(lián)網企業(yè)出現(xiàn)了,把商家與服務有關的信息標準化、結構化,并搭建網上平臺為顧客選購、提供便利。
對商家來講,15%的抽成及給消費者的價格優(yōu)惠都屬于獲客成本。即便有商戶抱怨“賠本賺吆喝”,甚至真的“偷雞不成蝕把米”,但與在黃金地段租個店面相比,參與團購的代價小得多而且可以隨時“零成本止損”,總體來看是有益的嘗試。(蘇寧想無中生有地培養(yǎng)自家的網上獲客能力,代價極大。)
對團購平臺則不然。把服務產品打包成SKU呈現(xiàn)在網上只是第一步,“雷鋒”也沒“自有流量”呀,線上買流量、線下打廣告、補貼討好消費者……“抽成”根本無法覆蓋瘋狂的支出——給業(yè)務員的提成高達每單業(yè)務收入的30%至50%。
至于好事者所言的“團購網站沉淀巨額資金,屬零成本融資,理財年化收益可達6%到8%”讓人無語。規(guī)模最大的美團也不過沉淀了1000萬資金(美團后來干脆全額退款,不沉淀這種小錢了,沉淀別的去了),而每年僅廣告預算就超過1億元。其它不理性的玩家,例如團寶網的廣告預算達5.5億,大眾點評網亦接近3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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